移民署因應各國慣用語,將外僑居留證上的居留事由的「外勞」更名為「移工」,內政部長徐國勇3日上午去桃園關懷訪視菲律賓籍移工,並舉行將「居留證更名移工」的活動典禮,並將新製發的居留證送到移工手中,希望帶動社會更友善、尊重與包容的用語。 徐國勇表示,在臺移工已超過70餘萬人,其中桃園市移工人數高達11萬多人,是全臺移工人數最多縣市,他感謝來自越南、菲律賓、印尼及泰國移工們,除了為政府各項公共工程及民間企業付出心力外,也為臺灣長照體系補足人力缺口;但長久以來都以外勞來稱呼,頗有貼標籤和輕視之舉;所以為了回應社會對移工的支持與尊重,移民署將外僑居留證上的居留事由更名為「移工」。 移民署長邱豐光進一步表示,外僑居留證是採「逐漸汰換」的便民方式來辦理,因為移工朋友在臺的居留效期最長為3年,目前在外流通的居留證,可藉由申請居留延期或資料異動等作業,自然而逐步的在3年內完成全面換發,在這期間新舊事由的居留證均可使用。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齋戒月將至 勞動局籲雇主尊重移工信仰 日出後不再飲食 給予印勞更多包容關懷 伊斯蘭教中的齋戒月即將於5月6日展開,為期一個月,臺北市目前有4萬多名印尼籍移工,大多信仰伊斯蘭教,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呼籲雇主,在齋戒月間能尊重外籍勞工多元宗教信仰,給予包容與鼓勵,不要刻意勉強飲食安排,使勞僱關係和諧發展。 齋戒月是伊斯蘭教中重要的日子,根據伊斯蘭曆,今年齋戒月落在5月6日起至6月5日止,為期30天。齋戒是伊斯蘭教要求的「五功」之一,穆斯林於齋戒月期間須遵守日出到日落之間禁食規定,通常在日出前用完第一餐,並喝大量的水,一直到日落前都不再飲食,禁止抽菸以及任何親密行為。 齋戒是真主阿拉給穆斯林的一項重要生命功課,要人們去體驗飢餓的感受,同時更能惜福感恩、戒除慾望及分享自己所有;但是排除病人、孕婦、遭遇經期、旅客、老人、小孩等。除此之外,齋戒期間穆斯林仍會維持正常生活,不會因此暫停上班上課。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長賴香伶表示,外勞朋友協助很多臺灣家庭照顧長期患病的長輩,支撐他們的往往是家庭和宗教的力量,在一個月的齋戒期間,雖於白天禁食,但仍需繼續工作,將面臨體力上的考驗。她呼籲雇主基於對不同宗教信仰的尊重,給予這些穆斯林們多一些包容與關懷,使他們完成齋戒的功修,得到精神的慰藉。 齋戒月結束後的開齋節,如同穆斯林版本的農曆新年。臺北市政府在開齋後第一個週日,6月9日於大安森林公園舉辦「2019臺北開齋節暨穆斯林嘉年華」,籲請雇主讓移工朋友外出參與,獲得心靈上的滿足與休息,民眾也能一同感受異國文化。  …
家庭類雇主首聘外籍勞工聘前講習,7月1日上路 請連結http://etraining.wda.gov.tw/employer/index   講習介紹: 為使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之雇主有充分家庭與心理準備,清楚家庭未來將面對之狀況、相關法令規定,及可資運用之政府資源,以減少可能之違法行為,爰規範本國雇主於第一次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前,應參加主管機關或其委託非營利組織辦理之聘前講習,並於申請許可時檢附已參加講習之證明文件。 講習對象: 1.第一次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者之「本國雇主」。 2.前開聘僱家庭看護工之雇主無法參加聘前講習,得由與被看護者具有下列關係之一者,且共同居住或代雇主對家庭看護工行使管理監督地位之人參加: (1)配偶。 (2)直系血親。…
家事外勞調薪 中低收入戶可減免   家事外勞薪水9月1日起調薪,從現行15,840元調高至17,000元,但僅限新申請聘僱外勞及三年期滿重聘者;為了減輕對經濟弱勢族群的衝擊,9月起也將減免中低、低收入戶聘家事外勞每月支付的就業安定費,中低收入戶就安費由1,200元減為700元、低收入戶由600元減為100元,一般雇主應繳的就業安定費為2,000元。 勞動部長陳雄文表示,今年7月後已有雇主新申請家事外勞,需簽妥17,500元薪資的勞動契約,否則會被外勞來源國技術卡關退件,9月新制上路後,必須維持17,500元的契約,不得調低,直到三年契約期滿,才可調降為17,000元。 至於現有在台外勞,9月1日起,雇主想替換或外勞逃逸需遞補,若只在國內轉換雇主,薪資可比照15,840元,但如果要重新從外勞來源國申請,得進行契約驗證,則薪資須提高至17,000元。   若符合中低收入或低收入資格者應檢附以下文件之一: 一、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鄉(鎮、市、區)公所所開具之列冊低收入戶(或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證明文件,內有雇主或被看護者姓名,及資格生效日期。 二、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鄉(鎮、市、區)公所核定為低收入戶(或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相關文件影本,內有雇主或被看護者姓名,及資格生效日期。…
勞動部:家事外勞調薪28日定案   勞動部27日表示,28日邀泰國、越南、菲律賓與印尼召開5國多邊談判會議,至於凍漲18年的家事外勞薪資調整多少?明天才可能定案。 中央社今天獲自印尼相關官員的消息指出,台灣、印尼協商達成共識,家事類移工從9月1日起,每月薪資調整為新台幣17,000元。 不過,勞動部次長陳益民表示,勞動部一直以來都有與多國單邊談判協商,28日召開5國多邊協商談判會議,確定調整薪資才可能拍板定案。 陳益民說,印尼、菲律賓與越南聯手,片面要求家事外勞薪資由15,840元調高為17,500元,違反國際談判原則;此外,外籍勞工來源國主張17,500元的計算基礎與基本工資連動,勞動部不同意。                                                       〜中央通訊社〜   9月1日起…
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者繳納就業安定費作業要點修正規定 一、為規範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應繳納就業安定費數額表(以下簡稱本數額表)之家庭看護工作類別,其中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者資格之申請核定、變更或註銷程序,特訂定本要點。 二、雇主具有以下各款資格之一者,得就聘僱從事看護之外國人,依本數額表繳納就業安定費:     (一)依社會救助法所列冊之低收入戶。     (二)依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領有老人生活津貼者。     (三)依身心障礙者生活托育養護費用補助辦法領有生活補助者。 三、被看護者具有以下各款資格之一者,雇主得就聘僱看護此一被看護者之外國人,依本數額表繳納就業安定費:…
一、在入境前,雇主可擬訂外傭的平日作息、工作內容、時間表及注意事項、家庭禁忌與對外傭之規定(如打電話及休假)。再由本公司服務人員為您翻譯成該國文字,讓外勞可以很快進入狀況。 二、入境後,除了可請外勞自我介紹外,也麻煩雇主簡單介紹家中成員讓外勞認識。尤其是特殊習性、脾氣或需要特別注意之事情,可以請本公司服務人員翻譯,可讓外勞早點進入狀況,以及減少不必要的誤會。 三、對外勞不要有同情或歧視的態度,只要將其視為家庭的一份子即可,工作量的多少,請視實際狀況調整。 四、有些剛到台灣的外勞會因為不敢亂動主人物品,而被誤會為不主動整理環境,這點請雇主再予以指導即可。
1.國外引進之外勞:須有入境體檢(主管機關指定之醫院)、入國通報(當地勞工局)、申辦居留證(移民署)及聘僱許可(勞委會)等程序,可向仲介要求查看上述相關文件,以確認所引進之外勞是否合法。 2.承接之外勞:向仲介要求查看外勞之居留證,其居留日是否為有效日期,目前是否有雇主聘僱,若以「三方合意」方式承接外勞,則須簽署「三方合意接續聘僱證明書」,以上為確認外勞是否合法之必要程序。
勞委會表示,行政院業已核定每月基本工資自今(102)年4月1日起調整為19,047元,該會將儘速辦理基本工資調整公告事宜。 勞委會進一步說明,去(101)年9月28日行政院核定基本工資調整案時,對於勞工每月之基本工資調整,應視國內連續二季GDP成長超過3%或連續二月失 業率低於4%(其間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已研提經濟好轉判斷方式,從其意見),並要求勞委會針對基本工資之審議機制、訂定多元基本工資之可行性等事項進 行研議。由於101年第4季GDP為3.42%,102年第1季GDP初步統計結果雖預計於5月下旬發布,惟行政院主計總處預測將達3%以上,行政院考量 目前國內金融面、生產面、勞動市場均維持穩定發展,經濟情勢呈現和緩復甦,同意勞委會之建議,每月基本工資自今(102)年4月1日起調整為新台幣 19,047元。 此次勞工每月基本工資之調整,約有170萬勞工受惠,有助於帶動總體薪資的成長。勞委會重申,照顧勞工基本生活是政府的責任,當會衡酌勞動情勢與經濟發展之情況,維護勞工權益;同時,亦呼籲企業界除追求最大利潤外,應致力於產業升級及提昇勞動條件,共創勞資雙贏。
一、 外籍勞工入國當天,須辦理勞保(勞工保險局諮詢電話: 0800-078-777,網站 http://www.bli.gov.tw ),家庭看護工、家庭幫傭得自願辦理或投保30萬意外險。如未辦理則處以自僱用之日起,至參加保險之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以二倍罰鍰,勞工因此所受 之損失,並應由投保單位依條例規定之給付標準賠償之。 二、 外籍勞工入國3天內須辦理入國通報,請至雇主申請外籍勞工招募許可工作地點之各縣市政府勞工局辦理。如未辦理則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廢止其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之一部或全部。(相關應備文件請向各縣市勞工局諮詢或本中心網站下載) 三、 外籍勞工入國後3工作日之內須辦理健康檢查。(如重新招募同1外籍勞工,入國日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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